您的位置 : 首页 > 得意网 > 都市言情 > 隆庆中兴

隆庆中兴第2203章 控兵岂是寻常事二

而到了世宗皇帝即位的时候参随冗滥已经到了不得不整顿的时候了由于孝宗的所谓宽仁和武宗对于边镇武将的过分放纵等到世宗即位的时候甚至出现了参将就向武宗皇帝奏请携带数以百计的参随的情况而正德十五年虏入寇总兵官张洪奉命出征并带参随官军五百名向太仆寺索要正、驼马七百五十匹对朝廷造成了极大的负担。

不仅仅如此这些参随在军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破坏了朝廷军事指挥体系由于这些所谓的参随是上官们的腹心所以经常被委以统兵的重任虽然这些参随并没有军职大那是由于他们是上官的心腹所以往往在军中权势极重各级将校都要听命他们朝廷的军官反而要靠边站这种情况尤其是在文官和太监们身上出现的极为频繁因为他们本身对于军务不熟悉在军中也没有什么得力的部下所以为了能够控制麾下的军队他们普遍使用自己的参随来统兵当然其中的一些人确实是有能力也立下了军功但是更多都是一些贪赃枉法之辈。

参随对于大明军事的破坏最主意的就是冒滥军功和牟财窃权这点是非常之重要的时任左都御史的王廷相就曾经说过:“今之权贵之人欲其子弟之贵也或冒姓名于军籍或假参随于边将一遇有功之时或夺军士之级或啖军士以利诈入册籍即为己功。

斯人也不出京城不持弓失贵官大爵乃安而得之。

” 由于大明武职之官必由军功除授的制度存在使得很多勋臣和武将不能袭爵袭职的子弟是没有官职的虽然可以通过皇帝特旨荫官但是这种概率是不大的而参随不仅可以获功还能“获功试署遇例实授”正是授官升级的最佳途径为此各权贵的子弟、亲故想尽办法奏带离京去混军功和官职。

指望这些人去斩将擎旗显然是不现实的他们的军功多是从普通士卒手中弄来有点良心的还会从士卒们手上买功一些不要脸的直接强夺士卒之功对于朝廷的军功制度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因为勘报功次文移往来动经岁时士卒们都不乐于上报拿赏他们会选择将首级卖给权贵之家以求换银两。

杨一清就曾经上疏陈述过这种情况:“臣观各边自总旗而上利于得升。

若军人升小旗小旗升总旗殊不以为意虽冒死获功有以数十两之银?之则忻然而畀之矣故斩获多系旗军而升赏辄归官舍。

买功、卖功之弊虽有严禁而卒莫能禁者。

” 这点确实是大明从正统以来的弊病各级官员甚至于内侍出镇的时候都要携带大量的参随而这些参随都是朝廷权贵的子弟他们就是要通过军官得授官职这样就造成了真正在战阵之上忘死拼杀的士卒们没有得到军功而这些参随们得以冒滥军功窃据高位这点对于大明的军事破坏是极大的。

同时还会导致官军军纪的败坏由于官员太监们所携带的参随太多军功斩获不够这些参随们就会指使官军杀良冒功弘治九年两广官军征讨苗贼。

由于师久无功便抢杀良民为首级或卖与随征官旗。

随征者皆权贵子弟这种事情从正统之后就屡禁不止到弘治、正德已经是通行的办法了。

成化以后甚至参随人员不履行阵凭借自己的背景、关系直接在报功之时篡改名籍便能将他人之功揽为己有方便至极。

正德八年朝廷一次性给宣府等处并功官舍郝彪等二百二十八人有差正德十二年武宗赏偏头关之功有锦衣卫官舍殷铉等二十人既非奏带坐处京师乘时射利攘夺他人之功以为已地。

杨廷和对此极为不满曾经上疏予以陈奏:“权幸子弟以报效为请者多窜名边镇。

边人获功则守臣攘以与之奏上辄沾赏典。

或一日数处报功皆有其名而实未尝一履行阵上下肆为欺罔冒滥之弊有不可胜言者。

冒功、并功、请乞无虚日。

” 甚至在正德朝导致需要填委的文书太多兵部不得不别置一科专管此事其严重程度可见一斑。

甚至到了后来为了方便这些权贵子弟获取军功地方有司任由贼人作大不肯因时扑灭好由朝廷派遣大军征讨从中获取军功。

所以世宗皇帝一即位就颁布诏书对于这种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世宗皇帝在诏书中说道:“近年以来两广变乱不断多是地方有司放任不职及至京军出征奏凯军门受赏者则为皆不履行阵间子弟报功者皆徒寄空名之权豪而前日之民夫摧锋陷阵者曾无分毫恩泽失朝廷赏功之意也!先年京差赞画参随到彼势焰薰灼边人凛凛。

总镇官既夺边军血战所得之首级以与之报功卫所官又克边军忍死所待之粮银以为之宴赏杀贼者不能取首而得首者又为势要所夺。

随不亲战斗富室寄名边阃而虚报功级此尤欺君欺天可诛可痛三也。

所谓杀贼之人无一报功报功之人无一见贼兹言诚切中今日法当从严!” 世宗皇帝对于这些参随采取了严厉的限制措施从即位伊始就下达诏书:“近年各处镇守、协守、分守、守备等官违例奏带人众到于地方科敛财物夺占功次。

所在不才官员因而乘机指一科十贪利成风以致百姓受害深可痛心。

诏书到日例外奏带人员即便各回原卫、原籍闲住当差违者严惩不贷!” 同时清理军功正德元年以来以参随获军功者一律予以革除除原祖职役照旧其余尽行除革敢有受财隐避不革及抗违妄奏者俱问发边卫充军。

喜欢隆庆中兴请大家收藏:()隆庆中兴20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本文地址隆庆中兴第2203章 控兵岂是寻常事二来源 http://www.deyilab.com